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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交房一旦出现延期,要随时关注开发进度和开发商动向

发表于2014-05-28

   我身边有好几个朋友,遇到了同一个棘手的问题:延迟交房。悲催地被拖了半年,现在依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确定交房。去售楼部问了好几次,托人问内部员工,都是无果。想退房,不现实,开发商那边的条款里面规定了退房还要有费用呢,赤果果地亏钱。买二套房,没钱。两难了。

   有些人在这时候会犹豫到底要不要退房,要不要承担这些损失。而犹豫的时候,也要时刻关注开发进度和开发商动向,看是不是符合开发商所描述的情形,稍有不对就可以采取措施应对,千万不要因为拖延太久错过合同约定解除的解除期限。

   我听朋友说他认识的一个人买的商铺,已经延迟近一年未交付,目前还没有确定的交付时间,这个人在一年中只是跟开发商打过几次电话问什么时候能交付,结果错过了合同约定的30日内解除合同的解除期限(据说一般补充协议中对行使解除权有时间限制一般为30天。但目前有争议,倾向于无效),而且也没有留下催告交房的书面证据,诉讼过程中就相对比较被动了。

   但这都不是最关键的问题,之所以要关注开发进度和开发商动向,是因为如果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解除权一年之后再起诉的,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视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。也就是说假设交房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,延期30日可以解除合同,那么等到2013年7月30日业主仍不要求解除合同,视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。

   也就是说,一旦出现了延迟交房的问题,千万不能空等着就这么算了,一定要想办法看能不能找办法解决,就算没有办法百分百维权,至少要保证不吃哑巴亏。

发表于2014-05-28

这种事情,你关注了,会有改变吗

发表于2014-05-28

话说,真的有用吗

发表于2014-05-28

还是买本地开发商的房子吧,这样放心一些

发表于2014-05-28
发表于2014-05-28

要从自身做起,做足功课,就能最大程度避免吃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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